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员工作细则》,经团组织推优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学生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,认为高子轩、曹月华等七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,确定为第27期入党积极分子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至4月22日,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具体名单如下:
17建1 李争 17建2 高子轩 17建3 袁浩东
17建3 刘灯午 18造价 刘蕙妍 18造价 曹月华
18建筑 周志聪
在公示期内,任何个人都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,以便调查核实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。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支部
办公电话:18407218233
15926655833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支部
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