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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修订的主要内容

    2018年9月7日下午3点,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在一楼1107会议室集中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会议由教工支部书记杨莉主持,修订内容由党总支副书记张华丽带领学习。


    党总支副书记张华丽先以“一个思想”“两个坚决维护”“三个重点”“四个意识”“四种形态”“五处纪法衔接”“六个从严”“七个有之”“八种典型违纪行为”等概述介绍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增写内容,后又对《条例》增加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。
    张书记说,本次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将党章和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。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,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针对性,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、更加严密、更加有效。
    会上,大家通过张书记的带领学习纷纷讨论发言,发言内容如下:
    学生支部书记张丽说:条例中新增或修订了诸多纪律“高压线”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,务必保持高度警惕,不碰“高压线”,不逾越底线,以坚定的政治立场、严明的工作纪律、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师生的贴心人。
    组织员张小莉发言:这次修订条例,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对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、再动员。
    钱俊发言: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,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,纪法贯通,首先是坚持纪严于法,。《条例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,做好纪法衔接,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,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,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,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。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、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,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,与监察法做好有效衔接。
    晏娥发言: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,把纪律挺在前面,严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这次修订条例,贯彻把“严”字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,扎紧制度笼子,促使广大党员明规矩、存戒惧,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。
    瞿洋发言: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,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,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让制度“长牙”、纪律“带电”,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,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,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。
    马大奎同志发言:党中央时隔三年,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作出修改,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、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,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,有利于增强党的先进性、纯洁性和凝聚力、战斗力,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,使我们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,更好担当起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。
    最后,黄院长重点强调,要求全体参会人员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,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和主旨;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自主学习的主动性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;严守“六大纪律”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履职担当尽责,切实做好本职工作。
    通过学习,参会人员纷纷表示,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《条例》精神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做一个遵纪守法、清正廉洁的党员教师。